关于同意静安区4幅地块补充列入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9-09
索取号: | 0024251090/2024-00177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文件编号: | 沪规划资源用〔2024〕366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关于同意静安区4幅地块补充列入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用〔2024〕366号
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将217街访12/1丘(中山北路988号)地块等4幅地块补充列入静安区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静规划资源办〔2024〕1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批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区土地储备实施情况,同意将静安区4幅地块(地块编号为:JA2024-020至JA2024-023)补充列入静安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总面积约0.53公顷(以实测为准,地块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接文后,请你区按照《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土地储备资金,有序推进2024年度储备工作。
三、提高土地储备工作实效。按照“规划引领、聚焦重点;存量优先、服务民生;库容稳定、供储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优先推进实施库存计划,储供联动,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四、加强土地储备信息监测监管。请你局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地块实施情况台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填报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上海市土地储备信息系统,做好土地储备项目信息化监管。
五、请你局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落实管护和巡查,严格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不得出现违法违规使用储备土地的情况。
六、本土地储备计划批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
附件:地块基本情况表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
地块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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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地点 |
地块四至 |
土地面积 |
1 |
JA2024-020 |
217街坊12-1丘(中山北路988号)地块 |
天目西路街道 |
北至中山北路,南至彭越浦,西至和泰花园,东至欣普都市工业园区 |
0.457 |
2 |
JA2024-021 |
215街坊32丘地块 |
天目西路街道 |
北至芷江西路,南至中华新路,西至沪太路,东至普善路 |
0.065 |
3 |
JA2024-022 |
215街坊33丘地块 |
天目西路街道 |
北至芷江西路,南至中华新路,西至沪太路,东至普善路 |
0.005 |
4 |
JA2024-023 |
215街坊57丘地块 |
天目西路街道 |
北至芷江西路,南至中华新路,西至沪太路,东至普善路 |
0.008 |
共计(4幅) |
0.534 |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