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贤区奉城镇“三线”区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项目调整暨竣工验收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1-23

关于奉贤区奉城镇“三线”区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项目调整暨竣工验收的复函

沪规划资源施〔2025〕16号

奉贤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奉贤区奉城镇“三线”区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的函(沪奉府〔2024〕99号)收悉。我局对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了现场踏勘复核。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同意将2个拆旧地块调入拆旧区,调入地块编号为:CJ113、CJ114。

  二、经核,建新区使用的挂钩周转指标已通过拆旧区整理复垦全部归还。其中,实际使用的挂钩周转指标为:挂钩置换建设用地指标11.25公顷,挂钩周转耕地指标10.72公顷;实际归还的挂钩周转指标为:挂钩置换建设用地指标12.47公顷,挂钩周转耕地指标10.90公顷。建新区实际使用的挂钩周转指标未超过实施规划批复下达的额度,且由拆旧区整理复垦减少的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复垦增加的耕地归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根据你区上报的材料,该项目能实现资金平衡。总体上,项目区落实了“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工作要求,竣工验收资料翔实,并经由奉贤区政府组织初验和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复验,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现同意该增减挂钩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四、下一步,请你区妥善安置搬迁农户,并向我局补充项目区相关档案材料。请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做好自然资源部在线报备和土地变更登记等工作。同时,请你区做好新增耕地的后续管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附件:上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挂120-2019-01)拆旧建新地块实施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

上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挂120-2019-01)拆旧建新地块实施情况汇总表(2025年1月)

项目区名称

奉贤区奉城镇“三线”区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

项目区编号

挂120-2019-01

实施规划批复文号

沪规划资源施〔2019〕154号

项目区验收文号

沪规划资源施〔2025〕16号

原批复实施期限

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挂钩周转指标下达情况

挂钩置换建设用地指标:11.26公顷;

挂钩周转耕地指标:10.73公顷

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情况

挂钩置换建设用地指标:11.25公顷;

挂钩周转耕地指标:10.72公顷

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

所使用的挂钩周转指标已落实归还

建新区

地块编号

农用地转用批文

周转指标使用数量

(公顷)

挂钩置换

建设用地指标

挂钩周转

耕地指标

AZ001

沪府土〔2019〕

177号

3.63

3.41

CR001

沪府土〔2020〕

528号

7.62

7.32

小 计

——

11.25

10.72

备注

建新地块共2块,其中安置地块共1块,面积5.14公顷;出让地块共1块,面积7.62公顷。

拆旧区

地块编号

新增耕地确认

批复文号

周转指标归还数量

(公顷)

挂钩归还

建设用地指标

挂钩归还

耕地指标

CJ001-CJ011、CJ069、CJ071、CJ072 

沪规划资源整确

〔2024〕16号

1.85

1.78

CJ012-CJ015、CJ017、CJ021、CJ026- CJ031、CJ033、CJ037、CJ042、CJ050、CJ051、CJ053、CJ054、CJ060、CJ065、CJ067、CJ067、

CJ078- CJ084

沪规划资源整确

〔2024〕17号

2.73

2.22

CJ016、CJ018、CJ019、CJ020、CJ022、CJ023、CJ025、CJ035、CJ036、CJ038- CJ041、CJ043- CJ049、CJ055、CJ056、CJ058、CJ059、CJ061- CJ064、CJ066、CJ070

沪规划资源整确

〔2024〕18号

1.87

1.76

CJ024、CJ032、CJ057、CJ086-CJ104

沪规划资源整确

〔2024〕19号

3.77

3.46

CJ034、CJ052、CJ073-CJ077、

CJ085、CJ105- CJ112

沪规划资源整确

〔2024〕20号

1.66

1.14

CJ113

沪奉整确〔2024〕

19号

0.20

0.15

CJ114

沪奉整确〔2024〕

5号

0.40

0.40

小 计

——

12.47

10.90

备 注

调整后,拆旧地块共114块,总面积13.86公顷,其中复垦建设用地12.47公顷,建设用地复垦后新增耕地10.9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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