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5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函 发布日期:2025-02-21
关于编报2025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管委会:
为全面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上海2035”总规),有序实施《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和《上海市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近期规划》),本市实施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管理,现启动2025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编制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利用计划编制工作应围绕“上海2035”总规及《近期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结合本市建立土地储备新机制有关要求,结合本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利用现状和潜力,科学合理、统筹联动编制2025年国土资源利用年度计划和2025—2027年三年滚动计划,合理安排规划实施时序,引导开发建设向重点地区集聚,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空间落地,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水平,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强化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突出体现“储供联动、增减联动”,落实计划跟着项目走的用地计划改革要求,切实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编制内容
2025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包括土地准备计划(含土地储备计划和专项准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含出让计划、划拨计划)、存量建设用地盘活计划(含加快供应计划、批文撤销计划)、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计划(含减量化立项计划、验收计划、减量化指标使用计划)以及增量建设用地空间使用计划,共5项具体计划。其中,9个涉农区及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应对上述5项计划进行全面谋划、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及长兴岛、市化工区等其他特定区域国土资源利用计划,应包括土地准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计划,其他计划安排视情况编制。各区(管委会)土地储备计划包含管辖范围内市级单独储备、市区联合储备和区单独储备计划。
2025年度为“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编制工作应根据全市及各区(区域)近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24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等,分别编制2025年度计划和2025—2027年三年滚动计划,明确未来三年特别是2025年各项用地计划的总量规模、用途结构、重点区域、时序安排以及相关实施保障措施等。其中,应重点聚焦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等国家战略重点区域,聚焦“四向”(大吴淞、大吴泾、大虹桥、大东方)战略地区、新城建设及南北转型区域的各类用地计划需求保障。
三、编报程序
各区政府(管委会)是编制国土资源利用计划的责任主体,具体编制工作可由各区(管委会)规划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产业、交通、水务、住建等部门共同研究。
规划资源部门完成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草案编制后,需报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报市规划资源局审查实施。
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与报批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计划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审查各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明确实施要求。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将继续强化计划执行的监测评估,并将国土资源利用计划年度执行情况纳入各区(管委会)规划资源工作年度综合考核。
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调整的,原则上,应限于三年滚动计划内实施的时序调整;如超出三年滚动计划范围,应充分论述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及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经市政府、区政府批准后的土地储备计划,纳入国土资源计划联动方案。土地储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方案审查、执行调整与监测评估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成果要求
各区(管委会)国土资源计划联动方案,原则上应于2025年3月底前书面报送市规划资源局。
提交成果应包括文本、附表、附图(gis格式矢量数据)。
成果应符合编制规范要求,确保图数一致,逻辑关系正确,各项计划之间统筹协调。
附件: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汇总表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汇总表
单位:公顷、万元
计划 名称 |
联动安排 |
2025-2027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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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准备计划 |
土地储备 |
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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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结构 |
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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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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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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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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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主体 |
区单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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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单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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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联合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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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准备 |
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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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结构 |
交通运输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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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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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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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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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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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供应计划 |
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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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
商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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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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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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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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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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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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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特殊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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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量建设用地盘活计划 |
加快供应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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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撤销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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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量化计划(涉农区) |
立项 |
任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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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 |
规划确定的重要生态走廊、生态间隔带、外环绿带、近郊绿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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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引导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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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结构 |
工业仓储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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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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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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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结构 |
国有建设用地(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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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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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
任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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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
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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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结构 |
市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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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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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产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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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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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营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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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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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 |
新城用地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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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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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增量空间指标计划 (涉农区) |
用地计划需求(可附项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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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城用地计划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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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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