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索取号: | 0024251090/2024-00061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文件编号: | 沪规划资源法〔2024〕95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法〔2024〕95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规划资源局:
现将《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规划资源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法治自然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聚焦“五个中心”建设 推进上海高质量发展的规划资源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规划资源改革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将其贯穿于规划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
2.组织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落地,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提升立法工作质效
(二)落实地方性法规立法
4.开展《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调研。
5.开展《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6.配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司法局等部门落实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
(三)落实政府规章立法
7.完成《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暂名)》立法。
8.开展《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修订立法调研。
9.开展《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若干规定》修订立法调研。
10.开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11.开展《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12.配合市司法局等部门落实相关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工作。
(四)推进重要文件和标准制定工作
13.聚焦持续完善城市核心功能发展、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城市有机更新、历史风貌保护等规划实施行动,推进《上海历史风貌保护指南》《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14.完成有效期届满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规划土地管理细则》等7件规范性文件和纳入年度复审范围标准的实施评估和后续处理。
(五)落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
15.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
三、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六)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6.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责任有效落实。
(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1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将符合范围的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18.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材料归档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相关要求,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八)健全立法工作机制
19.不断加强和完善立法工作“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规处立法统筹和组织协调职能,进一步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对立法项目的立法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守立法权限、遵守法定程序,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九)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
20.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调研、评估论证、听取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决策等基本程序要求,文件印发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21.贯彻《反垄断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落实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决策符合公平竞争制度要求。
(十一)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22.健全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日常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中的作用。
23.加强局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局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十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4.坚持普法与立法相结合,落实法规文件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布时同步解读机制。(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法规处、信访办)
25.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
26.坚持普法与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相结合,编制《行政复议与诉讼典型案件汇编》,针对工作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做好总结分析,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27.研究探索规划资源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建设的方法、路径,结合规划资源系统实际,探索打造具有较高辨识度、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美誉度的规划资源法治文化品牌。
(十三)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28.进一步优化升级解纷“一件事”平台,推动线上、线下纠纷数据全口径归集,探索开发矛盾纠纷分析、预警、研判功能。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9.开展街镇拆违执法专项监督,推动进一步优化街镇执法协作机制。
30.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深化土地管理、监测、执法协同,强化市-区-镇三级联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十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31.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十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32.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33.落实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的专业培训、执法证申办等工作。
五、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十七)完善行政复议工作
34.完善被复议案件答复办理工作机制,落实局内各部门主体责任,优化办理流程。加强与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降低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风险。
(十八)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
35.健全行政应诉庭前准备工作机制,通过局内各部门之间的专题会商、复盘、预演,全面掌握争议焦点,充分准备相关证据,降低败诉风险。
36.持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37.健全行政诉讼裁判文书以及司法建议书的执行监督机制,集中分析败诉原因,提出相应意见建议,举一反三,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
38.支持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
六、夯实规划资源法治建设基础
(十九)建设基层法治联系点和法治研究基地
39.选取有经验、有积极性,法治工作扎实、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基层单位作为基层法治联系点,为规划资源改革创新提供实践支撑。
40.选取学科力量强的科研机构作为规划资源法治研究基地,合作开展前瞻性立法和政策研究,为规划资源法治建设提供专业服务和智力支持。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