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3

关于印发《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法〔2025〕146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规划资源局:

  现将《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1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

  2025年是全面完成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实施纲要、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市规划资源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2025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法治自然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聚焦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重要使命 坚持干字当头 以高水平规划资源工作服务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的2025年重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规划资源改革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将其贯穿于规划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

  2.组织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提升立法工作质效

  (二)落实地方性法规立法

  4.开展《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制定立法调研。

  5.开展《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6.开展《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7.配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司法局等部门落实古镇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

  (三)落实政府规章立法

  8.开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

  9.开展《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修订立法调研。

  10.配合市司法局等部门落实相关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工作。

  (四)推进重要文件和标准制定工作

  11.聚焦持续强化高水平规划、强化资源配置模式创新、推进量子城市建设等规划实施行动,推进《推进本市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本市雕塑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本市住宅规划设计品质提升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创新街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涉水生态空间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关于深入推进本市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资源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本市城市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管线管理细则》等重要文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12.完成有效期届满的《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纳入年度复审范围标准的实施评估和后续处理。

  (五)落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

  13.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2025年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

  三、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六)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4.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责任有效落实。

  (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1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将符合范围的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16.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材料归档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相关要求,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八)健全立法工作机制

  17.不断加强和完善立法工作“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规处立法统筹和组织协调职能,进一步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对立法项目的立法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守立法权限、遵守法定程序,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九)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18.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调研、评估论证、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决策等基本程序要求,文件印发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19.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在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

  (十一)落实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20.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在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落实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相关要求。

  (十二)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21.进一步健全局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制度,邀请局法律顾问进一步参与立法、行政复议应诉、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局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22.加强局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局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十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3.坚持普法与立法相结合,落实法规文件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布时同步解读机制。

  24.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

  25.坚持普法与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相结合,编制《行政复议与诉讼典型案件汇编》,针对工作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做好总结分析,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26.重点打造局微信公众号、“码上有法”微信小程序等法治宣传阵地,优化专栏设置,提升法治宣传在我局新媒体平台中的显示度。

  (十四)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27.完善解纷“一件事”平台,优化申请流程,提高纠纷化解申请便利度。

  28.推进行政裁决试点,探索扩大试点领域范围。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五)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29.按照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在开展涉企检查过程中落实使用“检查码”相关要求。

  (十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30.完善违法违规用地分类处置机制,强化执法整改结果监管机制,压实属地责任。

  31.深入推进新一轮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完成年度1.74万亩整治任务目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和殡葬领域违法占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32.持续开展街镇拆违执法专项监督相关工作。

  (十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33.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十八)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34.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五、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十九)完善行政复议工作

  35.完善被复议案件答复办理工作机制,落实局内各部门主体责任,优化办理流程。加强与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降低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风险。

  (二十)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

  36.健全行政应诉庭前准备工作机制,通过局内各部门之间的专题会商、复盘、预演,全面掌握争议焦点,充分准备相关证据,降低败诉风险。

  37.持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38.健全行政诉讼裁判文书以及司法建议书的执行监督机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举一反三,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

  39.支持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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