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黄浦区露香园(二期)(210F-01、 211J-01、211J-02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20
关于“上海市黄浦区露香园(二期)(210F-01、 211J-01、211J-02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公示
2021-08-20 市规划资源局
为了让周边居民了解“上海市黄浦区露香园(二期)(210F-01、 211J-01、211J-02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规划实施深化内容,现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的有关规定,将该项目设计方案和规划实施深化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用地范围:黄浦区豫园街道515街坊:四至范围东至河南南路、狮子街,西至露香园路,南至大境路、方浜中路、昼锦路,北至高墩街、福佑路(详见公示图)。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三类住宅组团、商业服务业、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建筑工程性质:住宅、商业、公共服务设施。
四、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 8月30日止。
五、公示组织单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六、接受反馈意见的途径及时间:
反馈意见截止期为2021年9月6日。
1、在接待处接收居民意见,接待处地址:大境路115号。接待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5:30。
2、邮寄信件地址:北京西路99号905室。
3、电子邮件地址:zk@smi-zd.com。
联系人: 郑珂 应孔晋
联系电话:13061681906 63193188-09051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