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浦区露香园(二期)(210F-01、211J-01、211J-02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反馈意见的公告

2021-10-20 市规划资源局

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会同建设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黄浦区露香园(二期)(210F-01、 211J-01、211J-02地块)项目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 8月30日在项目基地周边、局官网进行了设计方案公示。在公示以及反馈意见期限内,共收到附近居民来电询问约38次,意见反馈邮件1封,书面反馈意见1份,合计40件次。收到意见后,我局对居民所提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一、关于建筑高度

根据《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210F/G、211J/K/L、213街坊局部调整》,210F-01地块建筑限高85米,211J-01地块建筑限高16米,211J-02地块建筑限高75米,现设计方案210F-01地块最高建筑高度80米,211J-01地块最高建筑高度12米,211J-02地块最高建筑高度61.6米,均符合法定规划要求。

二、关于日照采光

根据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报告,现设计方案的日照分析满足《上海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办法》。

三、关于建筑间距、退界

现设计方案对周边建筑的间距、退界满足《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210F/G、211J/K/L、213街坊局部调整》、《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的要求。

四、其他

关于区域交通拥堵,市政道路及交通出入口设置,小区配套垃圾房、变电站等设置,施工,安全,噪音,前期开发商销售宣传等问题请向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