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的解读材料

2023-12-29 市规划资源局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形成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并经市政府同意。本轮征地补偿费用调整针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部分、青苗补偿费和财物补偿费3项。

  一、标准制订情况

  通过座谈会、实地踏勘等形式,充分听取市相关委办局、区征地事务机构、乡镇(街道)、村民代表对现行补偿标准的修改建议。与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合作开展“苗木及花卉类财物补偿标准”专项研究。形成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初步成果以后,邀请行业专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委办局及相关单位、各区征地事务机构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对初步成果做进一步完善。2023年8月下旬,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以及用地单位意见。9月,书面征求市相关委办局及各区人民政府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在归纳整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改完善成果。

  二、调整主要内容

  (一)土地补偿费调整情况

  土地补偿费调整,按照相关技术规定,主要考虑了本市过去三年的经济发展水平、职工收入水平、地价增长水平、消费价格指数(CPI)等因素。同时,考虑到随着本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未来征收集体土地规模将日趋减少,本着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原则,本轮土地补偿费调整幅度与上一轮调整幅度保持一致,整体上调42%。全市分为13个等级、31个区片,除个别区片随行政区划调整有所变动以外,绝大部分区片保持现行范围不变。其中,最高等级的补偿费拟从每亩9.32万元调整为13.23万元,最低等级的补偿费拟从每亩5.75万元调整为8.17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调整情况

  青苗补偿费调整,依据本市前三年粮棉和蔬菜亩均产值的增长幅度、国家和上海市发放财政补贴的变化情况以及CPI增长情况综合相加得出。其中,粮棉地补偿标准拟从每亩3000元调整至3300元,上调10%(上轮调整幅度为7.14%);蔬菜地补偿标准拟从每亩5200元调整至5800元,上调11.54%(上轮调整幅度为18.18%)。

  (三)财物补偿费调整情况

  财物补偿标准,保留了现行标准中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十一大类的划分,并对子项目进行筛选、增补。调整后,整体价格调整幅度为16%,与上一轮调幅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