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交通工程空间利用允许偏差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6-07-10
关于《市政交通工程空间利用允许偏差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解读材料
2026-07-10 市规划资源局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市政交通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规划许可及变更、竣工验收的允许偏差管理,统一审批标准,保障工程安全与空间资源集约利用,市规划资源局研究制定了《市政交通工程空间利用允许偏差管理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必要性
(一)审批制度改革所需。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亟需统一全市市政交通项目规划管理手势,推动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审批效能,增强审批透明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
(二)闭环管理所需。规范市政交通项目建设工程允许偏差范围,有助于推动市政交通项目审批全链条串链补链强链,避免脱钩断链;有助于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闭合监管,促进批管联动、管理闭环。
(三)实施《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所需。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管线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时,应当依法对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进行重点审查。为配合《办法》的实施,需对管线的工程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竣工规划验收的各类技术问题和要求予以规范。
二、编制过程
《规范》由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市测绘院、市测绘质检站、上规公司、营邑公司等单位联合编制。
(一)开展全流程全覆盖调研。梳理了2020年-2024年市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地下管线跟踪测量的情况,梳理了各类市政地下工程施工、测量、验收的标准规范18项。调研了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城投集团、申通地铁集团、上海燃气集团、市信息管线公司等建设单位,以及市政总院、城建总院、水利院、隧道院、中铁上海院等设计单位,上海城市环境、上海联创燃气等施工单位,以及茗川测绘、立羽勘测等测绘单位。
(二)开展数据分析,溯源偏差原因。市测绘质检站比对了1153个管线工程的工规证与跟测成果,上规公司比对了28个管线工程的工规证与专项规划、24个交通线性工程的工规证与竣工测绘成果,营邑公司比对了50个管线工程的工规证与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并溯源偏差原因。结合详细规划实施深化适用清单、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工作规范、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等,借鉴天津、北京等兄弟省市经验,编制《规范》初稿,建立“许可-变更-验收”全流程偏差管理体系,明确管线、交通线性、场站工程在各阶段的允许偏差范围。
(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5月21日~6月12日,《规范》草案征求了局相关处室、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意见。编制组结合上述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规范(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规范》共有总则、管线工程、交通线性工程、场站工程、附则等5章。
关于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总体要求。
关于管线工程,规范管线工程在工程规划许可、竣工规划验收等事项办理中管线位置的允许偏差范围,明确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原则及条件。针对地下管线的施工特点,创造性的提出了先施工后变更的操作流程,尽可能保障复杂环境下地下管线施工的连续性。
关于交通线性工程,规范交通线性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各要素的允许偏差范围,明确交通线性工程的设计方案调整、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原则及条件。针对地下交通线性工程的施工特点,创造性的提出了先施工后变更的操作流程,尽可能保障复杂环境地下交通线性工程施工的连续性。
关于场站工程,规范场站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各要素的允许偏差范围,明确场站的设计方案调整、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原则及条件,划拨用地项目适当放宽允许偏差范围,与房建工程的规则保持一致。
关于附则,明确在《规范》印发前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调整和工程规划许可变更、规划竣工验收的执行效力。
此外,编制组还编写了条文说明,详细阐述编写的目的意义、取值依据,并配有示意图,便于掌握政策,提高执行效率。